中國允許WTO成員國對中國過度出口產品實行特別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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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時間:2003-03-25 09:25:00
國家經貿委工業(yè)傷害調查部的主任王華秦指出,根據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許諾,中國將允許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國對中國的過度出口產品實行特別的保護措施。因為,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國對中國的特定產品立法制定了一系列的過渡期保護體制。這些法律削減了中國產品的注冊標準,對中國的出口貿易相當不利。
至于中國的紡織品和服裝,是根據紡織品和服裝協定而制定的新的特殊保護條款的目標。特殊保護措施如下:
1.當上述產品擾亂歐盟市場,歐盟委員可以要求成員國或者只身同中國進行談判。
2.在90天的談判限制期內,如果雙方沒有達成解決這個問題的協定,歐盟委員會將采取對部分種類的紡織品或者從中國進口的最終紡織產品實行數量限制。
3.如果中國沒有同歐盟達成其他協定,并且沒有重新申請,那么這個數量限制將不會超過1年。
王華秦對國內的公司警告說,避免向一個國家或者一個市場在同期出口同種產品。同樣,國內的公司應當研究不同的出口目的地國家的對外貿易規(guī)則。

